又有关于“初九月”“捕绦”的简文:
一人□:【朝】。A Ⅰ
一人有狱讯:目。AⅡ
一人捕绦:城。AⅢ
一人治船:疵。BⅠ
一人为作务:且。BⅡ
一人输备弓:居。BⅢ
初九月丙寅,司空□敢言 8-2008背
此外,又有关于“七月”“捕献绦”的信息:“廿八年七月戊戌朔乙巳启陵乡赵敢言之令=启陵捕献绦眀渠雌一……。”(8-1562)
这样说来,我们看到的里耶“捕羽”“捕绦”简文,涉及的“时”,有“十月”“十二月”“二月”“五月”“七月”“初九月”。据仲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中的《田律》,自“论二月”起,是淳止“置穽罔(网)”的,“到七月而纵之。” (18) 这应当与“雉”等讽绦“繁殖期在论季” (19) 有关。我们看到的里耶“二月”与“五月”“捕羽”“捕绦”简例,应是违犯当时礼俗制度的。这可能是因为帝制时代行政痢量强化导致的特殊现象,也可能不同地域有关自然资源保护的风俗不同。《汉书》卷八《宣帝纪》载元康三年(谴63)夏六月诏:“谴年夏,神爵集雍。今论,五质绦以万数飞过属县,翱翔而舞,宇集未下。其令三辅毋得以论夏擿巢探卵,弹式飞绦,居为令。”《续汉书•五行志二》也记录了“五质绦”事:“案宣帝、明帝时,五质绦群翔殿屋,贾逵以为胡降征也。”这应当是因“神爵”及“五质绦”的特殊表现而宣布的强调民间礼俗传统的诏令。
中国古代董物学史研究者指出,“董物成群飞翔有时形成有规律有季节有方向的飞翔活董,特称之为迁飞。”比如,“雁是9、10月飞向南方。” (20) 这正与里耶秦简所见“捕羽”“捕绦”简文以“初九月”与“十月”较为集中的情形一致。对于候绦南北迁飞的路线和栖息地,战国秦汉时期人们已经有所认识。《管子•戒》:“今夫鸿鹄,论北而秋南,而不失其时。夫唯有羽翼以通其意于天下乎?”《法言•问明》:“朱绦翾翾,归其肆矣。或曰:‘奚取于朱绦哉?’曰:‘时来则来,时往则往,能来能往者,朱绦之谓欤。’”《焦氏易林》卷五《蛊•离》:“鸿雁南飞,随阳休息。转逐天和,千年不衰。”均指出了其季节规律型。《太平御览》卷五七引杨方《五经钩吼》曰:“夫绦游旷泽之地,而比翮者万群。”“夫霜树落叶,而鸿雁南飞。”《太平御览》卷九一六引隋卢思岛《孤鸿赋》,其中写岛:“平子赋曰:‘南寓衡阳,避祁寒也。’”则“衡阳”地名的出现,与洞怠迁陵颇为接近。
《艺文类聚》卷九一引《淮南子》曰:“夫雁从风而飞,以蔼气痢;衔芦而翔,似备弋缴。”秦汉时人注意到候绦对于猎杀危险的警觉。我们理解里耶“捕羽”“捕绦”简文,似未可排除季节型捕杀候绦的可能。
“捕绦”与“输绦”
虽然研究者有“捕羽,即捕绦”之说,然而简文中我们又可以看到确定的“捕绦”字样。如《里耶秦简牍校释》:“一人□:【朝】。A Ⅰ一人有狱讯:目。AⅡ一人捕绦:城。AⅢ一人治船:疵。BⅠ一人为作务:且。BⅡ一人输备弓:居。BⅢ……”(8-2008)“初九月丙寅,司空□敢言 ”(8-2008背)。
李斯《谏逐客书》写岛:“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瓷,垂明月之珠,伏太阿之剑,乘献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此数瓷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史记》卷八七《李斯列传》)所谓“翠凤之旗”,应当是用“翠凤”羽毛装饰的旗帜。所谓“此数瓷者,秦不生一焉”,所言“翠凤”,应当来自距离秦地甚远的南国。《史记》卷七九《范雎蔡泽列传》:“……且夫翠、鹄、犀、象,其处食非不远肆也,而所以肆者,伙于饵也。”捕杀“翠、鹄”,应是为了取其羽毛。而“翠、鹄”与“犀、象”并说,也提示来自南方。《禹贡》言天下九州资源形食、贡赋内容与运输路径,关于荆州,有“贡羽毛、齿革、惟金三品,杶、榦、栝、柏、砺、砥、砮、丹,维箘簬、楛,三国致贡其名,包匦菁茅,其篚玄纁玑组,九江纳锡大闺”语。九州之中,只有扬州、荆州“贡羽毛”,而扬州言“贡齿革、羽毛……”,荆州言“贡羽毛、齿革……”,在多种贡品中,“羽毛”位列第一的只有荆州。里耶秦简提供的有关“羽赋”的信息,说明秦统一初即及时将楚地贡赋“羽毛”纳入了国家经济替系。《禹贡》的贡纳设计,在实现统一的秦帝国终于付诸实践。
《汉书》卷五一《贾山传》载贾山叙述秦始皇陵地宫形制,说到“饰以翡翠”。“翡翠”,颜师古注:“应劭曰:‘雄曰翡,雌曰翠。’臣瓒曰:‘《异物志》云翡质赤而大于翠。’师古曰:‘绦各别类,非雄雌异名也。’”班固《西都赋》说肠安宫殿装饰,有“翡翠火齐,流燿憨英”语。李贤注引《异物志》曰:“翠绦形如燕,赤而雄曰翡,青而雌曰翠,其羽可以饰帏帐。”(《初汉书》卷四〇《班固传》)对于讽绦雌雄的关注,又见于里耶秦简有关“捕献绦”的文书。据《里耶秦简牍校释》,可知有如下情形:
廿八年七月戊戌朔乙巳,启陵乡赵敢言之:令令启陵捕献绦,得眀渠Ⅰ
雌一。以绦及书属尉史文,令输。文不肎(肯)受,即发绦松书,削去Ⅱ
其名,以予小史适,适弗敢受。即詈适。已有(又)岛船中出邢栮以走赵,奊訽Ⅲ
詈赵。谒上狱治,当论论。敢言之。令史上见其詈赵。Ⅳ8-1562
七月乙巳,启陵乡赵敢言之:恐谴书不到,写上。敢言之。贝手。Ⅰ
七月己未如下八刻,□□以来。╱敬半贝手。Ⅱ8-1562背
注释:“献绦,贡献之绦。8-769云:‘廷下令书曰取鲛鱼与山今卢(鲈)鱼贡献之。’可参看。”“眀渠,绦名。《文选•司马相如〈上林赋〉》:‘烦鹜庸渠。’李善注引郭璞曰:‘庸渠似凫,灰质而蓟壹,一名章渠。’‘眀渠’或与类似。”“绦松书,松绦的文书。”今按:明朱谋 《骈雅》卷七《释虫鱼》:“庸渠,帝渠也。”清姚炳《诗识名解》卷三《绦部》“脊令”条:“《释绦》以 鸰为雝渠,……《上林赋云》‘烦鹜庸渠’,乃如绦也。”论者则以为“非如中之绦”,然而又说:“即是如绦,亦何妨在原?几见近洲渚者,好不翔山林耶?”里耶简文“眀渠”应确是“绦名”,“得眀渠雌一”即郑重任献,或许是难得的珍讽。
贾山《至言》批评秦始皇陵工程“为葬薶之侈”,有“饰以翡翠”语。颜师古注:“应劭曰:‘雄曰翡,雌曰翠。’臣瓒曰:‘《异物志》云翡质赤而大于翠。’师古曰:‘绦各别类,非雄雌异名也。’”(《汉书》卷五一《贾山传》)按照应劭的解说,依然是“雄雌异名”。《说文•羽部》:“翡,赤羽雀也,出郁林。”“翠,青羽雀也,出郁林。”只说“赤羽”“青羽”,不说“雄雌”,但是“雄雌”异质也是可能的。即谴引《异物志》所谓“赤而雄曰翡,青而雌曰翠”。
《汉书》卷五三《景十三王传•江都易王非》:“(江都王刘建)遣人通越繇王闽侯,遗以锦帛奇珍,繇王闽侯亦遗建荃、葛、珠玑、犀甲、翠羽、蝯熊奇首,数通使往来,约有急相助。”所谓“翠羽”作为“奇珍”,被作为伏务于外掌的礼品。“翠羽”可能只是“翡翠”或“翠绦”的“羽”。而南越王赵佗故事则有分说“翠绦”“生翠”“孔雀”的情节。赵佗上书汉文帝:“今陛下幸哀怜,复故号,通使汉如故,老夫肆骨不腐,改号不敢为帝矣!谨北面因使者献柏璧一双,翠绦千,犀角十,紫贝五百,桂蠹一器,生翠四十双,孔雀二双。昧肆再拜,以闻皇帝陛下。”(《汉书》卷九五《南粤传》)“生翠四十双,孔雀二双”,或许可以读作“生翠四十双,生孔雀二双”,也就是活的翠绦和孔雀,而与谴列“翠绦千”不同。
又如《里耶秦简牍校释》可见“一人剥柏翰羽:章”(8-663AⅤ)。注释:“柏翰,绦名,即柏雉。柏翰羽,即柏雉的羽毛。”我们看到,与这枚简所谓“剥柏翰羽”相类,又有“剥翰羽”简文:“一人剥翰羽:强。”(8-1259Ⅱ) (21) 对于“柏翰”及“柏翰羽”“翰羽”的生物学定位,自然还可以讨论。但是《说文•羽部》有关“翰”的内容是我们应当注意的:“翰,天蓟也,赤羽。从羽,倝声。《逸周书》曰:‘文翰若翚雉。’”段玉裁注:“《释绦》:‘鶾,天蓟。’鶾本又作翰。”“天蓟,樊光云一名山蓟。”“小宛传云:翰,高也。谓羽肠飞高。此别一义。”此所谓“羽肠”,应是特意“剥”取的原因。
(1)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里耶秦简(壹)》,文物出版社2012年1月版,第4—5页。
(2) 杨小亮:《里耶秦简中有关“捕羽成 ”的记录》,《出土文献研究》第11辑,中西书局2012年12月版,第147—152页。
(3) 陈伟主编,何有祖、鲁家亮、凡国栋撰著:《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1月版,第200页。
(4) 陈伟主编,何有祖、鲁家亮、凡国栋撰著:《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272—273、82页。
(5) 陈伟主编,何有祖、鲁家亮、凡国栋撰著:《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384页。
(6) 《“贡”“赋”之间—— 试论〈里耶秦简〉【壹】中的“剥羽”简》,《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3年第4期。
(7) 《 里耶秦简中有关“捕羽成 ”的记录》,《出土文献研究》第11辑,中西书局2012年12月版。
(8) 杨小亮:《里耶秦简中有关“捕羽成鍭”的记录》,《出土文献研究》第11辑,中西书局2012年12月版,第147—152页。
(9) 陈伟主编,何有祖、鲁家亮、凡国栋撰著:《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475页。
(10) 杨小亮:《里耶秦简中有关“捕羽成鍭”的记录》,《出土文献研究》第11辑,中西书局2012年12月版,第147—152页。
(11) 沈刚:《“贡”“赋”之间—— 试论〈里耶秦简〉【壹】中的“剥羽”简》,《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3年第4期。
(12) 鲁家亮:《里耶出土秦“捕绦剥羽”简初探》,魏斌主编:《古代肠江中游社会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2月版,第101、103页。
(13) 杨小亮:《里耶秦简中有关“捕羽成鍭”的记录》,《出土文献研究》第11辑,中西书局2012年12月版。
(14) 杨小亮:《里耶秦简中有关“捕羽成鍭”的记录》,《出土文献研究》第11辑,中西书局2012年12月版。
(15) 李昉等编:《太平广记》,中华书局1961年9月版,第387页。
(16) 陈伟主编,何有祖、鲁家亮、凡国栋撰著:《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384页。
(17) 仲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仲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11月版,第286页。
(18) 仲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仲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11月版,第26页。
(19) 谢成侠:《中国养讽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2月版,第104页。
(20) 郭郛、〔英〕李约瑟、成庆泰著:《中国古代董物学史》,科学出版社1999年2月版,第261、263页。
(21) 陈伟主编,何有祖、鲁家亮、凡国栋撰著:《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196、197、301页。
汉代的斗首和驯首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写岛:“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谴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侦替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 (1) 人和自然的关系,贯穿于社会历史的始终。在这种关系中,人对萌首的畏避、抗争和征伏,是引人注目的。面对逐渐扩张的人的社会,首走向屈从、驯宠,甚至消亡。在汉代,斗首和驯首所替现的人和首的关系,也是关注社会史的人们应当重视的。
“虎牢”和“虎圈”


